新冠肺炎疫情不可避免地对各地房地产市场有所影响,地方政府需要因地制宜为包括房企在内的各行业企业纾困。不过,如果因此就放松楼市调控,甚至再次为投资投机性购房洞开方便之门,必然向市场释放错误信号。只有长期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把楼市调控坚持到底,确保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充分发掘和培育增长新动能,才能促进地方经济行稳致远。
据报道,海南省近日印发《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该通知重点涉及“发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实行本地居民多套住房限购政策和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制度”等内容,被有些媒体称为“海南由此成为首个全省推行商品房现售制度的省份,也是疫情期间首个加码调控的省份”,还有人认为此举凸显了海南“摆脱房地产依赖的决心”。
近一段时间,为应对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一些地区推出了包括为房企纾困在内的一系列企业帮扶措施。对比相关地区措施与海南省这一《通知》可以发现,一些地区帮扶政策主要从供给方入手,海南省则在供给方和需求方两个方面发力;在涉及需求方的调控政策方面,一些地区尝试放松调控力度,海南省则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继续强化和大力推进各项调控措施。
纵观海南省《通知》内容及其政策效应,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丰富供给,满足刚需。面向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未达到平均水平的居民家庭推出安居型商品住房,有利于使更多住房中低水平的民众实现安居梦想,在住房条件上达到平均水平。
二是抑制炒房,平抑房价。对二套及以上购房者实行限购,一方面有利于在更好满足刚需的同时,抑制以转售为目的的购房;另一方面则有利于控制市场总需求,平抑楼市价格。
三是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利益。对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宅实行现售,减少了预售阶段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降低了各种可能的风险,同时也有利于在整体上降低房企杠杆率和金融风险。
可以说,海南省主动加码调控,是基于对中央“房住不炒”定位以及楼市调控意义的正确理解。此前一些年,我国房地产市场有过多次“调控—刺激—再调控”的循环,由此带来了深刻教训。2012年四季度开始的上一轮调控,在政策效应显现、房价逐步稳住或有所回归后,2015年3月30日后,有关政策相继刺激楼市,市场预期随之发生扭转,房价似脱缰野马,某些城市涨幅更超过50%,使很多刚需民众望房兴叹。针对这一情况,2016年9月30日京津两地同时推出楼市调控措施,拉开了本轮调控的大幕。3年多的时间,全国房地产市场过热局面终于在总体上得到改观,投资投机性购房得到遏制,也防止了更多炒房资金流入楼市。